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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市里发话了!事关宜昌每一位学生和家长...

    信息发布者:五峰采众特产商城
    2018-12-04 20:46:27   转载

    宜昌学生家长老师注意!

    刚刚市里发话了,

    我市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2月3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加强我市教育收费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对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起来看教育收费怎样管理!



    中小学校

    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补课费


    关于学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学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得坐收坐支。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保留学籍费、复读费;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培养费、调节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等费用。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按现行规定执行全省统一标准。严禁学校未经批准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额外向学生收费。


    关于有偿补课

    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社会办学机构在学校办班并向学生收取培训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社会培训机构收取费用。


    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可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禁止占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的补课及收费,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关于住宿费

    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公办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标准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实行属地管理。城区中小学住宿费标准严格按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住宿收费标准中已包括了水电费及管理费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向学生收取其它相关费用。


    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物价、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地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可以集中预收,按学期或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代收费包括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中考考试费和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复印、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并收费。


    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制度,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杂志、报刊等学习资料。严禁中小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普通高中在军训期间,除可代收军训服装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不得强制学生订购学生营养奶。


    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相关经费由家长委员会各项目“家长服务组”负责收费和管理,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家长公示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接受教育、价格主管部门监管和家长监督。学校及教职工不得参与托管经费的收支管理。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中需要学生个人承担的费用,只能收取成本费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创收,对特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保障每一个学生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民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管理,参照公办中小学校的规定执行。



    中职学校

    严禁收取实习、实训费、耗材费


    关于中职学校收费

    中职学校的学费严格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中职学生免学费等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公办中专、技校住宿费标准实行属地管理。市管公办中职学校住宿费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将国家和省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收取实习、实训费、耗材费等;严禁委托或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的费用。严禁收取军训费。



    幼儿园

    不得以特色班、蒙氏班等名义收费


    关于保教费

    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要保持基本稳定,按学年制定和调整,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关于伙食费和代收费

    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费包括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伙食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除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关于教材费

    幼儿园教育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等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我市将大力清查整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


    要定期对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学校要把收费政策规定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每学期要对收费情况开展自查。对清理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要及时纠正整改,对违规收费行为禁而不绝、群众反映集中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教育收费管理,

    你我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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